發文數:202
發表時間:2009-11-10 23:06:00
發表時間:2009-11-10 23:06:00
報了案以後(手機「失竊」,而且有刑事案件三聯單),感覺像石沉大海,沒消沒息,想要積極尋找也沒辦法,因為通聯記錄不知道怎麼取得,電信公司也不給,說是只有警察單位才能取得。想要打給受理案件的派出所請他們再找找看,又怕他們會不耐煩。
還有,別的文章有提到有警察機關公文表示要各地方只管該地方的案件,不要跨區,偏偏找手機的達人只在彰化,這樣一來真的便宜到不勞而獲的人,不曉得還有什麼管道或方法,可以積極找尋失竊的手機。
還有,別的文章有提到有警察機關公文表示要各地方只管該地方的案件,不要跨區,偏偏找手機的達人只在彰化,這樣一來真的便宜到不勞而獲的人,不曉得還有什麼管道或方法,可以積極找尋失竊的手機。
Ryger 於 2015-05-25 08:46:57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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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20 07: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