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該管單車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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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7-14 21:39:00
市府該管單車族了
2008-07-14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節能減碳時代,許多人捨棄耗油又易製造空氣汙染的私人運具,改當鐵馬一族。但隨著自行車量愈來愈多,市府相關政策卻明顯慢半拍,從法令規範、行車和車輛停放秩序管理到路權分配,似乎只能跟在現況後面追,不少腳踏車族更儼然成法外之民,製造交通亂象。

 自行車在目前交通法規中被定義為慢車,即屬於車輛的一種,但在實際情況中,許多自行車族連上路時該遵守行車或行人號誌都搞不清楚,或者說,不想弄清楚,因此可以大剌剌地闖紅燈、逆向行駛,天熱時,人行道不說,甚至連騎樓都成了「自行車道」,稍一不慎,對其他用路人帶來的潛在危險豈比重型機車少?

 交通單位去年秋天大張旗鼓取締自行車闖紅燈、穿越快車道、行駛快車道、逆向行駛等重大違規行為,但這些行為每天仍在台北大街小巷上演,「紅燈停,綠燈行」基本的交通觀念,似不存在單車族字典中,官方執法不僅雷聲大雨點小,顯然已淪為一場秀。

 危險的狀況在河濱腳踏車道也屢見不鮮。市府當初推廣綠色運具時,著意強調自行車的休閒性,不少人並不知悉幼童三輪車不能行駛河濱腳踏車道,故將河濱車道當成「休閒車道」,於是一般騎士為閃躲突然竄出、搖搖擺擺的幼童車,摔倒、撞車事故頻傳,甚至受重傷,卻只能自認倒楣。

 交通單位以家長不會讓孩子騎三輪車上大馬路,就不應該讓三輪車上河濱腳踏車道。問題在於,在譴責民眾不守規矩同時,市府又豈有盡到宣導之責和做好防護措施?腳踏車族或許是交通運具中的弱勢,在爭取路權同時,是否也該想想自己的責任,畢竟每個市民最基本的身分都是行人。

葡萄柚 於 2015-05-25 08:41:12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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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7-14 22:00:00
現在騎單車的人越來越多了~應該建議政府要有良好的規劃如停車及自行車道的部分~
要不然騎單車上馬路的人危險且開車或騎機車的人也怕撞到它們呢!!

maykuo113 於 2008-07-14 22:00: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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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8-07-14 23:08:00
引用『maykuo113』所述:
現在騎單車的人越來越多了~應該建議政府要有良好的規劃如停車及自行車道的部分~要不然騎單車上馬路的人危險且開車或騎機車的人也怕撞到它們呢!!..........恕刪
自行車最多違規是闖紅燈,根本不管紅綠燈~!本文章相關圖片

葡萄柚 於 2008-07-14 23:0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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