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12
發表時間:2006-12-29 01:00:00
發表時間:2006-12-29 01:00:00
已經肖想N73很久了
也很認真的爬文爬了一個多月@@~
看來看去怎麼很多實用的功能都要另外安裝程式...囧rz....
來去電錄音....鬧鈴...自動鎖鍵盤....簡訊保密之類的....
這些不都很基本嗎= =|||
真搞不懂NOKIA在想什麼.....
有買的人可以給我一些非"敗"不可的原因嗎?
謝謝喔
也很認真的爬文爬了一個多月@@~
看來看去怎麼很多實用的功能都要另外安裝程式...囧rz....
來去電錄音....鬧鈴...自動鎖鍵盤....簡訊保密之類的....
這些不都很基本嗎= =|||
真搞不懂NOKIA在想什麼.....
有買的人可以給我一些非"敗"不可的原因嗎?
謝謝喔
哇哈哈歐耶 於 2015-05-25 08:25:39 修改文章內容
商業贊助
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20 11:53:30
發文數:59
發表時間:2006-12-29 01:21:00
發表時間:2006-12-29 01:21:00
那你就別買!! 灌軟體 只是讓功能更強大 !! 懷疑他 就請你放過他 別買他 ~~不然s60系統 你買了也只是浪費!
搞懂s60作業系統 在敗他 呵呵~~不然買別的吧!
搞懂s60作業系統 在敗他 呵呵~~不然買別的吧!
憨哥 於 2006-12-29 01: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73
發表時間:2006-12-29 01:44:00
發表時間:2006-12-29 01:44:00
來電通話錄音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簡訊保密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來電大頭貼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來電黑名單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Office Suite讓你看word檔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SmartMovie看電影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收音機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照明程式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flash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N73好用便在於他有強大的擴充性
如果不善於使用這些資源的話
可能買了也是浪費
您是認真考慮要買的話
請您再多加考慮考慮
簡訊保密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來電大頭貼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來電黑名單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Office Suite讓你看word檔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SmartMovie看電影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收音機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照明程式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flash很基本?每支手機都有?
N73好用便在於他有強大的擴充性
如果不善於使用這些資源的話
可能買了也是浪費
您是認真考慮要買的話
請您再多加考慮考慮
吃飯 於 2006-12-29 01:4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1026
發表時間:2006-12-29 02:34:00
發表時間:2006-12-29 02:34:00
拜託別買不懂就別買,買了祇是浪費你的錢而已~,也不會打動你的心叫你買,省省吧!
○┬┐←┤真爽 於 2006-12-29 02: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838
發表時間:2006-12-29 04:47:00
發表時間:2006-12-29 04:47:00
有名的手機也要靠懂的運用的人
不然在你手上也只是死機一隻
如果只想用手機而不自己學習 你買隻黑金剛的就好了
口渴還可以喝水多棒! 哈哈哈
不然在你手上也只是死機一隻
如果只想用手機而不自己學習 你買隻黑金剛的就好了
口渴還可以喝水多棒! 哈哈哈
戀薰 於 2006-12-29 04:4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33
發表時間:2006-12-29 22:14:00
發表時間:2006-12-29 22:14:00
讓我給你一些非敗不可的原因吧~
1.螢幕大~~
2.音效好~~
3.外型美~~
4.支援性強~
不過真的要給大大一個建議,如果真的不想自己灌軟體的話,還是要考慮考慮是否這隻手機適合自己喔!
1.螢幕大~~
2.音效好~~
3.外型美~~
4.支援性強~
不過真的要給大大一個建議,如果真的不想自己灌軟體的話,還是要考慮考慮是否這隻手機適合自己喔!
EASON 於 2006-12-29 22:1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12-29 23:03:00
發表時間:2006-12-29 23:03:00
其實如果只想接電話買隻搭配門號的0元手機就好了
N73他讓我們選擇自行安裝是否需要這些或許根本不會用到的程式
我覺得很人性化咧
科技始終來自人性 一直就是NOKIA給我們的觀念
我之所以買他是因為這樣我就不用在帶一台相機了
喔耶~
N73他讓我們選擇自行安裝是否需要這些或許根本不會用到的程式
我覺得很人性化咧
科技始終來自人性 一直就是NOKIA給我們的觀念
我之所以買他是因為這樣我就不用在帶一台相機了
喔耶~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12-29 23:03: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