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買的5800出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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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10-28 07:06:00
這幾天一職在考慮要X6 還是5800...

可是看到5800版特熱鬧...就決定5800了..

花了8600元 空機+全配 汰鋼版的...

因為舊手機怪怪的 一買到SIM卡立刻插上去

可是...可是!!

一回到家 跟朋友聊天...

聽到 咖機 咖機 的聲音?

本想說收訊不好?

可是在指細聽~!!

是手機面板旁邊那一圈 沒密合的聲音= =

被耳朵壓到發處來的聲音...卡機 咖幾.........

之後上網一查 發現有很多機友都有沒密合的情形...

想尋問版上的大大 碰到此情形該如何處理....

可以換嗎? 還是有DIY的方法.....

咖機咖幾 聽的 心情好差= =

才剛買而已..懊惱...



智慧黑金剛 於 2015-05-25 08:50:58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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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4-09-20 07: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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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57
發表時間:2010-10-28 07:13:00

本人是在八月買的, 也是鈦鋼.
沒有大大說的問題.
如果您剛買七天內,應該可以要求換機吧!

係安 於 2010-10-28 07:13:00 修改文章內容


Mem684767
發文數:1306
發表時間:2010-10-28 07:56:00
引用『智慧黑金剛』所述:
這幾天一職在考慮要X6 還是5800...可是看到5800版特熱鬧...就決定5800了..花了8600元 空機+全配 汰鋼版的...因為舊手機怪怪的 一買到SIM卡立刻插上去可是...可是!!一回到家 跟朋友聊天...聽到 咖機 咖機 的聲音?本想說收訊不好?可是在指細聽~!!是手機面板旁邊那一圈 沒密合的聲音= =被耳朵壓到發處來的聲音...卡機 咖幾.........之後上網一查..........恕刪
消費者保護法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白話文就是 你不想接受產品不用說明原因就能在7日內退貨

pxqoo 於 2010/10/27 下午 11:57:15 修改文章內容

月雨靈 於 2010-10-28 07:5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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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10-28 08:05:00

東西都不能少嗎"?

一開始貼在螢幕上那張膜被我丟了...

智慧黑金剛 於 2010-10-28 08:05: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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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10-28 17:26:00
保護膜那個應該沒關係 只要你的包裝盒裡面附贈的東西不要少就好

拿去原來的店家跟他說要退換手機就好了 月大大那篇法律文章 可以提供參考

冬天 於 2010-10-28 17:26: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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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0-10-28 18:19:00

可是我去問 他說要送原廠鑑定= =

需要3-7個工作天ˊˋ

慘了...這幾天沒收幾可以用...

智慧黑金剛 於 2010-10-28 18:19: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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