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7-10-28 04:12:00
解..K770待上市之後也會購入..所以想申請版主的職務來為廣大的手機王的網友們服務
本人目前也是任職於通訊業這一行..不管是SE或他牌的手機都有小小研究..應該可以回答大部
份的問題..如果有遇到沒辦法回答的問題也會幫各位有疑問的網友們尋求解答!!!
希望有這個機會可以為大家服務哦!!!!麻煩支持我囉...謝謝大家︿︿
柒玖玖柒玖 於 2016-05-28 16:16:42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20 09:53:29
發表時間:2007-10-28 09:21:00
蟲仔 於 2007-10-28 09: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8 16:32:00
是否該是申請sony ericsson k770i,而非se k770。
目前申請版主中,有首部曲增設辦法_版區嵌入超連結
請先在se k770i版,張貼尋求連署文章。
並將申請版主區之此篇的文章超連結,藉由插入連結方式,
將超連結嵌入於該處文章中。
若內容完備,也會將其置頂,以更加速連署的效率唷!祝順利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
於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
────────────────────────────────
連署確認請見申請版主_流程二部曲。
而重複同樣ip位址,表示支持者也僅計算一次。
注意唷!表示支持者,內文中得加註+1或寫上支持,以利辨識避免爭議。
依照上述準則認定,若無於內文中加註 +1或寫上支持,恕無法確認。
建議參與連署之網友,可視自我意願,使用編輯權來編修內文。
本申請文從10/28申請,依照申請版主_連署時效所示。
是到11/04日。
若該日一到,仍無法完成最低連署五人的門檻,
則視本申請文無效(並將輔以鎖定,以利管理)。
目前本申請文尚未依照增設辦法所示,於原申請版區張貼此申請文之超連結。在尚未確實依辦法執行之前,連署數均視為無效!但時限依舊有效。
懶骨頭 於 2007-10-28 16:3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06:28:00
萬分感謝耶︿︿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29 06:2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09:17:00
蟲仔 於 2007-10-29 09: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16:22:00
葡萄柚 於 2007-10-29 16: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17:23:00
拜託大家投我一票謝謝哦︿︿。
張貼時間為10/28 下午 10:27:00。
以上述時間為基準,目前有蟲仔、HOOK、葡萄柚視為有效。
所以還缺兩位。
日後請欲連署者留意,於本版申請版主者,程序是否完備?
(有疏漏,我會以紅字說明)
當下請各位網友持續支持,讓有熱心服務的人出頭。
懶骨頭 於 2007-10-29 17:2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18:34:00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29 18: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18:35:00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29 18: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18:37:00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29 18:3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21:40:00
小二 於 2007-10-29 21:4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29 21:52:00
我不會投票耶~!!..........恕刪
就直接寫+1或支持就可以了!!
葡萄柚 於 2007-10-29 21: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30 01:20: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7-10-30 01:2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30 01:24:00
差最後一票了..拜託大家幫幫忙哦..謝謝啦︿︿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30 01: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30 01:45:00
小二 於 2007-10-30 01: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7-10-30 01:55:00
互相討論討論︿︿
柒玖玖柒玖 於 2007-10-30 01:5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