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9-07-29 08:01:00
因為小弟我有發私訊尋求協助
不過至今還未得回應
因此,只是想上來問問看
也許是逗點館主近期未上手機王吧
也可能是我發的私息逗點館主未收到
希望逗點館主看到可以回應一下
還是我可以請求誰的協助??
感謝~
古一修 於 2015-05-25 08:45:5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20 09:53:29
發表時間:2009-07-29 10:24:00
請問逗點館主近期有上線嗎??因為小弟我有發私訊尋求協助不過至今還未得回應因此,只是想上來問問看也許是逗點館主近期未上手機王吧也可能是我發的私息逗點館主未收到希望逗點館主看到可以回應一下還是我可以請求誰..........恕刪
可能剛好很忙..
另外!..你可以發PM尋求解答..勿公開發文找人
或者寫信給手機王請求協助..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9 10:2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17:56:00
那就等逗點館主處理好再回覆你可能剛好很忙..另外!..你可以發PM尋求解答..勿公開發文找人或者寫信給手機王請求協助............恕刪
官方你好
請你說點有建設性的話好嗎
第一,今天逗點館主還未回應我,所以我才會上來詢問。(我只是尋求小小回應)
第二,我也想寫信給手機王,但我想不出該寫給誰才好。
官方如果要協助,可以請你很明確的跟我說,我應該寫給誰?
只寫個手機王,我想~並不能決解我的問題的,
而且如果要寫給手機王,不就是發文在手機王服務中心嗎?(我應該也沒有發錯吧)
再者,我也想寫信給奈姐姐,但我知道她都放給下面去管(她也很忙)
那還可以寫給誰呢?森田剛門嗎?還是湘湘?還是?
再者,我不想把私人事件,帶給所有只想知道手機資訊的大家
所以才想利用私息的方式獲得處理,
這點希望站方能夠了解!!
古一修 於 2009-07-29 17:5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19:12:00
官方你好請你說點有建設性的話好嗎第一,今天逗點館主還未回應我,所以我才會上來詢問。(我只是尋求小小回應)第二,我也想寫信給手機王,但我想不出該寫給誰才好。官方如果要協助,可以請你很明確的跟我說,我應該..........恕刪
就等等摟
小威 於 2009-07-29 19: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19:45:00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事要忙就等等摟..........恕刪
我很希望逗點館主或是手機王站方可以看到
希望可以給我回應一下~
我有問題想請求協助時
到底可以反應給誰?
而誰又能夠協助我?
古一修 於 2009-07-29 19:4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20:51:00
官方你好請你說點有建設性的話好嗎第一,今天逗點館主還未回應我,所以我才會上來詢問。(我只是尋求小小回應)第二,我也想寫信給手機王,但我想不出該寫給誰才好。官方如果要協助,可以請你很明確的跟我說,我應該..........恕刪
寫給手機王的誰這還要我教嗎?
當然是你想尋求解答的人..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9 20:5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21:01:00
那你就等館主忙完吧寫給手機王的誰這還要我教嗎?當然是你想尋求解答的人............恕刪
你的言詞好像想引起筆戰耶
希望你如果沒有要協助我的話
請不要再說風涼話了啦
感謝你喔~
古一修 於 2009-07-29 21: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9 21:05:00
官方你好你的言詞好像想引起筆戰耶希望你如果沒有要協助我的話請不要再說風涼話了啦感謝你喔~..........恕刪
要回答有建設性的答案也得看你的問題是否有建設性啊
發了PM就等館主忙完.自然會回覆你
何需再開一篇文章呢?
有很急嗎?
我如果沒有要幫忙你.何需替你聯絡館主呢?
官方說法 於 2009-07-29 21:0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0:48:00
抱歉,來晚了...
這是我的疏失,讓我先跟各位道個歉。
接下來,
有關古大所提出的私訊部分,這個方面我在第一時間看見了,也包含您後續所發出的幾封私訊。
當然您會疑問既然看見了,為何不做處理呢?
親愛的各位,容我給各位一個小小的提醒,
希望不管是任何問題,我都希望可以公開且透明化的為各位進行處理,
以免在過程中造成任何會員的權益受損。
請各位如果有任何相關問題,那麼就發文在服務中心吧:)
再來,有關古大您所提到的問題,我必須藉這個機會跟所有網友再提醒一次...
當初的N97事件我已經為各位向上稟報,而站方也在當時清楚的告訴各位「站方支持站務們所做的決定」這樣的立場。就請讓這件事到此為止吧,真的不希望在這個小誤會當中讓哪位會員受到委屈了.....退一步海闊天空囉^^
親愛的古大,也許您會認為您的權益被罔顧了,
但如果今天是您所提到的事件的對象變成是您,
而我就這樣暗自的進行不公開的作業,導致您的權益受損,您又會怎麼認為呢?
您告訴我,您不想與對方有任何交集,那麼就默視吧...
當您認為別人不尊重您而感到不快的同時,就默視吧...
所以筆戰或是誤會都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您可以選擇沈默。
那並非無能或是軟弱的表現,您會發現那也是雅量的一種象徵:)
天氣很熱火氣難免會大了點,這點我明白。
也請雙方都留點空間給彼此,理性的針對問題而非針對個人的去探討問題的所在就好。
共勉之:)
逗點 於 2009-07-30 00:4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1:22:00
親愛的各位網友好:)抱歉,來晚了...這是我的疏失,讓我先跟各位道個歉。接下來,有關古大所提出的私訊部分,這個方面我在第一時間看見了,也包含您後續所發出的幾封私訊。當然您會疑問既然看見了,為何不做處理..........恕刪
感謝逗點明確告知
為了讓一切處理公平公正公開
請將任何疑惑意見發表至服務中心
小威 於 2009-07-30 01: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2:11:00
親愛的各位網友好:)抱歉,來晚了...這是我的疏失,讓我先跟各位道個歉。接下來,有關古大所提出的私訊部分,這個方面我在第一時間看見了,也包含您後續所發出的幾封私訊。當然您會疑問既然看見了,為何不做處理..........恕刪
最近ㄉ天氣真ㄉ比較熱...
做啥米事情總是有點"煩悶"
要不然這樣好ㄌ~我說句公道話~
大家先來杯"冰仙草"喝完在上...
或許在看事情會比較"心平氣和"...點...
(((世人皆醒 我獨醉 過往雲煙 難忘李詩婷 流金歲月 獨留空遺恨)))
瀟瀟 於 2009-07-30 02: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2:16:00
逗大"說到重點啦!!!最近ㄉ天氣真ㄉ比較熱...做啥米事情總是有點"煩悶"要不然這樣好ㄌ~我說句公道話~大家先來杯"冰仙草"喝完在上...或許在看事情會比較"心平氣和"...點...(((世人皆醒 我..........恕刪
呵呵
最近好熱一直噴汗
小威 於 2009-07-30 02:1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2:52:00
可以請我嗎??呵呵最近好熱一直噴汗..........恕刪
你來高雄...我一定會請你喝一杯...
又冰...又涼...又可以退火滴...冰仙草ㄛ...
(((世人皆醒 我獨醉 過往雲煙 難忘李詩婷 流金歲月 獨留空遺恨)))
瀟瀟 於 2009-07-30 02:5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06:07:00
親愛的各位網友好:)抱歉,來晚了...這是我的疏失,讓我先跟各位道個歉。接下來,有關古大所提出的私訊部分,這個方面我在第一時間看見了,也包含您後續所發出的幾封私訊。當然您會疑問既然看見了,為何不做處理..........恕刪
我沒有覺得權益被罔顧了
我也並沒有火大,我只是希望站方正視官方處事的問題
這點希望館主及站方了解
我的請求協助真的很簡單
如果官方那麼討厭我,那麼愛針對我
那我只是請逗點協助處理
是否可以跟官方談談,請他不要再針對我,只要我沒有違返版規及站規及法律之下
看到我發表的文章可以當沒看到嗎?這點請問逗點館主有協助我跟官方談嗎?
我只想得知這點而已,只是希望館主回應我,你會跟他談嗎??
就這麼簡單,一個字或二個字而已,怎麼好像搞的很復雜一樣
請逗點館主可以協助我所遭遇到的困擾
尊重不代表漠視,站務明顯針對,難道一句”站方支持站務們所做的決定”,就可獲得決解?
請容許我再說一次,我很簡單~
逗點館主是否可以跟官方談談,請他不要再針對我,
只要我沒有違返版規及站規及法律之下~
看到我發表的文章可以當沒看到嗎?
(希望黑名單及禁言能夠儘快施行)
以上請逗點館主協助,希望逗點館主明白我在強調什麼
而非想爭論什麼,相信我已說的很清楚及明白,
如同官方之前說的~
如果在我沒有違返版規及站規及法律下
官方再次針對時,就算我離開手機王,我也要他負起他應負的責任。
以上說明,這件事就告一段落吧!!希望針對事件不要再發生了~
感謝館主及站方~
P.S.
公開透明化的發表討論當然可以,希望這篇不會又被官方鎖文或刪除了!!
古一修 於 2009-07-30 06:0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11:02:00
親愛的逗點館主你好我沒有覺得權益被罔顧了我也並沒有火大,我只是希望站方正視官方處事的問題這點希望館主及站方了解我的請求協助真的很簡單如果官方那麼討厭我,那麼愛針對我那我只是請逗點協助處理是否可以跟官方..........恕刪
只要你不違反他版版規..蓄意挑起戰火.惡意杜撰事實..挑釁網友及管理人員等
條件..我可當你是空氣人
一但上述事實成立..我就會插手
相信手機王站方與逗點館主給你很明確答案了
我的去留是小事..討論區的和諧才是重點..
另外.若要重新討論黑名單功能..請另開文章.
注意!!不要再離題.否則將直接刪除不通知.
至於你是否要離開手機王
那是你自己的決定.若一天在手機王.你就得好好的遵守一切事由
本篇已獲得站方肯定的回覆.請你仔細研讀..
本文鎖定處理
站務 官方說法
官方說法 於 2009-07-30 11: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30 16:35:00
在合情合理之下
絕對支持尊重任何一位站方和站務在該版處理事項
另外...不要改的標題然後討論
如果真的想建議黑名單實施
請專開一個黑名單建議討論
謝謝
小威 於 2009-07-30 16:35: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