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6-01-09 10:16:00
我雖然無法辦理貴公司的門號,但是請您們貴公司的客服小姐,講話能客氣點,打電話來(找我老婆,但電話是我接的),一聽到我不能辦理貴公司的門號,就直接說"那你是有問題的人",再聽到我是用我老婆的身分證(當然是經過我老婆同意)辦理貴公司的門號,又再次強調”那你是更加有問題的人",我掛了電話之後,馬上請我老婆回電(當時那位小姐告訴我,麻煩請我老婆回電0800580986),我老婆打電話給您們客服,竟然沒人敢承認有打電話(09xx163888)給予我,還強調貴公司的客服絕對不會做此事,難到我是見鬼啦!
第1封反應的信
您好:
我姓:x,名字:x銘
身分證字號:Bx2x2x9x1x
住台中市
(01).民國94年12月22日,南下高雄市民生直營店,要辦理3個門號,小姐說我不能辦理,說我欠多家電信業者通話費沒有繳清,所以不能辦理(當時我本人已經持雙證件),您知道台中市--高雄市來回往返需耗費多少時間嗎?約5小時,而且我還浪費火車錢848元,跟公司請假一個下午----真的很不爽
(02).那是我的身分證被冒用,而我本身也是受害者,約2年前,本人因要申請室內電話號碼才得知,中華電信已經告知本人,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已經約談本人,本人也已經在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報案了(中華電信也沒有再向本人催繳了)
(03).收集門號是本人興趣之一,(在我的名下)我本身中華電信的門號有:
09xx-518-000
09xx-518-168
09xx-210-066
09xx-335-189
04-22xx-1234
東信電信有:
09xx-163-888
09xx-427-777(東信這隻門號是用我爸的身分證申請,當時東信不讓我申請,要我寫切結書,我懶得寫,等合約滿我會移轉至中華電信,我有問過中華電信客服人員,中華電信告訴我,只要我本人持雙證件即可辦理)
如果本人有問題的話,早就被移送法辦了,或者已經不可能持有以上之門號了,但是這些門號我目前還是使用中
(04).本人已經答應對方要買他的門號,所以民國94年12月23日又再次坐火車南下高雄市,這次我是帶我老婆(xx慧 Lx2x9x7x5x)的證件跟貴公司辦理以下買賣門號事宜
0986-163-888
0986-458-168
0986-458-888
(05).最後請問我何時約滿,因為我想移轉到中華電信,其實中華電信我對他也很不滿(竟然對方持假證件,只有身份字號一樣,住址,跟姓都不一樣,多誇張,它還讓它辦理,導致我今天不能辦門號),但是它能把這些門號過戶到我的名下
(06).麻煩告知我何時約滿,因為我想移轉到中華電信
E-mail:sony_z700@yahoo.com.tw
ISSEY 於 2016-05-28 17:29:03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20 07:53:29
發表時間:2006-01-12 09:08:00
小葉 於 2006-01-12 09:08: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13 06:06:00
0986-163-888
0986-458-168
0986-458-888
ISSEY 於 2006-01-13 06:0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18 20:17:00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18 20: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1 06:12:00
ISSEY 於 2006-01-21 06:1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1 06:17:00
ISSEY 於 2006-01-21 06:17: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1 06:21:00
ISSEY 於 2006-01-21 06:2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5 09:02:00
至於你的證件被修改冒用,電信公司確實不會知道,如果知道的話,你可以告政府洩漏個人資料了,電信業者只是民營機關,是不能調閱你的個人資料的,只能查說你的證件有沒有換發過,換發時間是否正確,以及是不是有報失,就這樣,為了您的個人隱私,請不要做不合理的要求。
四千五 於 2006-01-25 09: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9 09:30:00
Gallois 於 2006-01-29 09:30: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29 22:35:00
阿儒 於 2006-01-29 22:35: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31 06:33:00
難怪白痴越來越多,看不懂中文的文盲也是不在少數
文中已有說明~
如果本人有問題的話,早就被移送法辦了,或者已經不可能持有以上之門號了,但是這些門號我目前還是使用中
(02).那是我的身分證被冒用,而我本身也是受害者,約2年前,本人因要申請室內電話號碼才得知,中華電信已經告知本人,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已經約談本人,本人也已經在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報案了(中華電信也沒有再向本人催繳了)
ISSEY 於 2006-01-31 06:33: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1-31 06:36:00
文中已有說明~
如果本人有問題的話,早就被移送法辦了,或者已經不可能持有以上之門號了,但是這些門號我目前還是使用中
(02).那是我的身分證被冒用,而我本身也是受害者,約2年前,本人因要申請室內電話號碼才得知,中華電信已經告知本人,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已經約談本人,本人也已經在高雄市電信警察總局報案了(中華電信也沒有再向本人催繳了)
ISSEY 於 2006-01-31 06:3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6-02-03 20:37:00
四千五 於 2006-02-03 20:37: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