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數:17
發表時間:2005-12-19 05:40:00
發表時間:2005-12-19 05:40:00
在球場打個球而已,盡然就被盯上,趁我不注意從我的背包幹走手機,有在高雄應用科大打球的人注意一下,有扒手,我感覺是慣竊,還會挑球場快熄燈的時候下手,詛咒偷我手機的人生生世世能做賊,下地獄去吧.
阿浩 於 2015-05-25 08:17:26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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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數:1發表時間:2024-09-20 11:53:30
發文數:4
發表時間:2006-01-31 06:08:00
發表時間:2006-01-31 06:08:00
光碟.耳機.傳輸線 基本的好像就這些..那你有要的嗎?你開個價好嗎...因為我也不知道要賣多少
陌生的訪客 於 2006-01-31 06:08:00 修改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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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02-23 10:52:00
發表時間:2006-02-23 10:52:00
給各位先進,報警真的有用呀!我的同事之前有撿到一支手機,後來自己拿來使用,認為沒什麼事,但是不久之後就收到法院的傳單了,前前後後去了法院三次,所以報警還是有用的,
大呆 於 2006-02-23 10:52:00 修改文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