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08-09-14 04:07:00
!!!注意因為是JAR檔所以請不要下載後改成中文名稱否則會無法使用!!!
■■■自傳便當狗載點請按此下載■■■
還可以把別人的檔案刪除唷!!!
小狼 於 2015-05-25 08:41:56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24-09-20 07:53:29
發表時間:2008-09-28 23:26:00
經過多次的測試 並非所有機種皆可適用 仍在研究中...
另外 發現少數機種再第一次同意後便無須再同意(看來這真的是良心問題了...)
三靈劍 於 2008-09-28 23:2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2 06:11:00
感覺是蠻有趣的程式~
跟之前的藍芽間諜是差不多的東西,
但感覺會比較實用就是了
SYU 於 2008-10-02 06: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03 17:41:00
但是連接時居然要輸入連接密碼!!若是不認識的人要怎麼讓他輸入相同的密碼阿!!
阿儒 於 2008-10-03 17:4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0-29 06:22:00
謝謝~~~收下了
堯丫 於 2008-10-29 06:2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1-07 01:01:00
我也覺得這個軟體有點沒道德說............
lien 於 2008-11-07 01:0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1-27 12:34:00
掛點了啦,親愛的大大,我想要這軟體,找好久了,別的地方都沒有了。請您重發,或寄到我電郵可以嗎?
hugo321@ig.com.br
hugo 於 2008-11-27 12:3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8-11-30 11:46:00
想請問兩點
1.抓取程式未複製檔案並未破壞原持有人之持有,其行為該如何解釋為竊取?
2.如妨害秘密罪所指者為315-1二款,則複製自拍多媒體記錄或許該當,但如僅單純抓取程式,似乎也非在該條之涵攝範圍內
,且手機亦非電腦,則是否頂多受到著作權法的規範?
衝了啦 於 2008-11-30 11:46: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6-13 20:54:00
峰 於 2009-06-13 20:54: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07-26 20:02:00
三靈劍 於 2009-07-26 20:02: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10-11 00:11:00
這個程式性質與藍芽間諜差不多...
歡迎各位機友們來C901板看看小弟我分享的個人經驗...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99308
請各位在玩機之餘也不要忘記注意自己的權益喔
一切小心謹慎!!
聲甜要裝 於 2009-10-11 00:11:00 修改文章內容
發表時間:2009-10-11 01:59:00
引用『Tester』所述:前面已經有說:藍芽獵手可以對選中"且對方允許"......,所以應該沒問題吧,而且複製時還會顯示"檔案傳送中"提醒對方..................恕刪
倘行為人了解其程式之實質作用,不會安裝該軟體.
所以此程式我連下載都沒有.
關心妳 於 2009-10-11 01:59:00 修改文章內容